滨州为市民购买民生灾害性保险 6月30日零时生效

来源:大众网

2018-07-02 10:25:00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滨州6月29日讯(记者 张爽)6月29日下午,滨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滨州市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6月30日零时起,全市范围实施的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生效,今后当灾害性事故发生时,滨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的生命、财产均有了一份保障。

  发布会上,滨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荣红介绍了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的有关情况,并详细解读了该保险的主要内容。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该保险是政府采购,经公开招标,由人保财险、人寿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大地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6家保险公司承保,并于6月30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正式运行实施。

  赵荣红介绍,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作为一项政府责任险,对因自然灾害和居家意外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提供居民人身伤害“救助补偿金”和住房损失赔偿金,对重大意外事故提供政府紧急救助,对受灾地区群众提供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所需保费以滨州市登记在籍的居民数和户数进行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保费资金共1046.9万元,全部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承担。

  赵荣红说,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灾害事故发生时处于滨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滨州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以及滨州市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及相关财产损失救助。该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大风、大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溺水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政府紧急处置意外事件和责任事故启动的应急救助;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及参与抢险救灾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因发生保险责任内的自然灾害,对需给付安置费用的居民予以自然灾害生活安置救助等。

  赵荣红说,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救助标准为居民人身伤亡赔偿,每人伤亡赔偿限额12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8亿元。家庭住房损失救助,每户赔付限额1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3亿元。自然灾害生活安置救助,每次事故每人救助限额1000元,每次事故救助限额为8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抢险救灾或见义勇为人身伤亡增补抚恤,每人25万元,累计赔偿限额包含在居民人身伤亡抚恤累计赔偿限额内。政府紧急救助,每次事故2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特定人员赔付上浮标准,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失独父母、贫困人口(列入市委、市政府扶贫范围人员)的赔付标准在普通标准基础上上浮30%。案件处理服务流程包括拨打报案电话(3060001)、查勘定损、救助金划拨和案件复核。在理赔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按照时限支付赔偿金:2000元以下的当日赔付;2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个工作日内赔付;50万元以上的,4个工作日内赔付。

  目前,居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拨打报案电话3060001进行查询;搜索并添加“滨州市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的公众号,根据相关功能提示,查询案件信息;还可在网站开通后,登录滨州市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网站查询个人案件信息。

  赵荣红表示,实施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把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能有效增强灾害风险抵御能力,既发挥了市场化保险机制优势,高效完成勘查赔付,提升灾害应急救助效率,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服务民生的体系渠道,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全面提升滨州市民生保障整体水平。“与此同时,市民政局作为牵头实施部门,正按照要求逐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灾害应急处理机制和考核监督制度,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赵荣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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