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业经济“滨州模式”在全国被推广

来源:滨州传媒网

2018-09-19 15:07:00


 

  9月14日,滨州市粮食局副局长蔺兵川应邀参加滨州市普法办公室与滨州综合广播联合推出的《普法时间》,并接受采访。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推进和巩固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有利于转变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

  >>>粮食经营者必须按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

  蔺兵川:《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我国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共分总则、粮食经营、宏观调控、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53条,重点突出了粮食经营者在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明确了粮食宏观调控手段和应急机制,强化了粮食流通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监督检查制度,规定了严格、具体的法律责任。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申请粮食收购资格时,须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二)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三)资信证明;(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五)有关检验、化验仪器和设施证明材料。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第十一条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第十二条规定:“粮食收购者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第十九条规定:“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必要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标准。”第三十三条规定:“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按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粮食是特殊的战略物资,与石油、金融构成了国家安全的三大基础。保障粮食安全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独立的全局性问题。

  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制定出台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全国各省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进行“首考”。考核办法根据意见形成具体措施,对监督检查、考核内容、评分办法、实施步骤、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办法更加突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在监督考核机制上更严格、更严肃。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确保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保护种粮积极性,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耕地污染防治,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等6个方面。考核事项不仅包括保护耕地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还涵盖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等。

  我市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粮食安全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班子、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出台相关考核政策、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并将“粮食安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牵头单位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领导到位,措施上狠抓落实,从上到下、由点到面全面展开,多措并举,综合发力,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确保粮食安全责任落地生根。在全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首考”中取得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滨州模式”成为全国推广的第一个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模式

  蔺兵川:近年来,我市粮食行业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发展活力,全市粮食产业构建起了结构完善、链条完整、支撑有力、循环发展、惠民安全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总结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导向、龙头带动、科技支撑、循环融合、惠民安全”的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滨州模式”。

  去年9月份,“全国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滨州召开,会上国家粮食局授予我市“全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市”称号,并正式推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滨州模式”。在2017年,滨州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领域实现了“五个全国第一”,即:第一个“国家粮食产业科技创新(滨州)联盟”在滨州成立;第一个“全国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滨州召开;第一个“全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市”荣誉称号授予滨州;滨州被认定为第一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市”;“滨州模式”成为全国推广的第一个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模式。全国会议之后,滨州粮食产业品牌效应持续放大,粮油企业信誉持续攀升,粮油品牌知名度再次提升,粮油产品市场再次扩大,粮油销量再次达到新高,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迎来了新局面。

  2015-2017年,全市粮食产业分别实现产值967亿元、1057亿元、1291亿元(与主营业务收入略有不同),同比分别增长9.8%、8.6%、17.2%;粮食加工转化量分别是1180万吨、1379万吨、1437万吨,均为同年全市粮食产量的4倍以上;主食品工业化率分别是7%、9.1%、11.2%(仅为纳入统计范围的主食加工企业数据)。

  2017年,全市粮食总产量355.5万吨,其中夏粮164.4万吨,秋粮191.1万吨;全市粮食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6亿元、利税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8%,均列全省第一位。今年上半年,全市粮食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6亿元,利税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9.4%。

  >>>重视粮食安全 加强流通监

  蔺兵川: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根基。201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堵塞存在漏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后,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较大的行政执法权力,为更好的做好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今年,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正式开通。

  开通12325热线,及时受理违法违规问题举报,是国家粮食局党组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创新监管工作载体,打造“人防”“技防”“法防”“群防”四防一体的粮食流通监管立体框架,构筑国家粮食安全防护网的重要措施;也是对涉粮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的一次流程全面再造和质量要求全面提升。

  管好用好12325热线,有利于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粮问题,防止“管理小问题”久拖成为“社会大问题”;有利于伸长灵敏耳朵,提早发现和快速处置粮食流通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有利于强化对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非常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粮食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如果遇到粮食流通等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12325粮食流通监管电话或者12345为民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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