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邹平新闻

2019-03-28 14:54:00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近日,邹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码头镇学区主任、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恒发,副校长刘涛、孙可辉、张立柱,广田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马鲁青,副校长赵洪双、张含贞,归苏小学校长刘厂等人违规收受企业礼品、接受宴请等问题。2018年11月,刘恒发组织码头镇初级中学、广田小学、归苏小学13名工作人员到邹平市某企业参观,期间,每人收受企业赠送的一箱白酒,并接受企业宴请。同时还查明,2018年4月,刘恒发在魏桥镇某饭店接受学校打印纸供货商刘某宴请。刘恒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涛、孙可辉、张立柱、马鲁青、赵洪双、张含贞、刘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规参与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就餐费用由个人承担,所收白酒退还企业。

  市铁路办办公室主任徐长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9月,徐长峰违规收受某广告公司负责人为联系业务而赠送的一箱白酒。徐长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青阳镇西窝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业森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中秋期间,王业森违规收受村内工程承包商王某赠送的两瓶高档白酒。同时,王业森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王业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问题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置上级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严以律己。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强化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突出问题导向,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用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聚焦“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创新方式方法,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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