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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面做实普通住院按病种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来源:大众网

2021-04-26 15:00:50


  4月25日,滨州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2021年4月2日,滨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20〕5号文件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提出,滨州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做实普通住院按病种付费,精神病人住院、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83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7%以上。《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1+4+2”总体改革框架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其中,“1”是到2025年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医药服务供给机制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6个部分。

  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创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权限,未经批准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

  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明确提出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单位、个人、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机制;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医保费征缴和稽核管理;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基金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形势分析和风险预警。

  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明确提出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将医保定点协议纳入行政协议管理,完善协议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做实普通住院按病种付费,精神病人住院、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2021年全面推进国家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试点(简称DIP付费改革),探索DIP付费改革与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改革衔接办法。

  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明确提出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重点充实执法稽核人员力量,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2021年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制度,强化基金使用的监督考核与执纪问责。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保监管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体系、信用体系、保障体系。

  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明确提出健全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和医疗机构自主联合带量采购的分级分类采购机制。到2025年各类医疗机构主要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实现集中带量采购全覆盖。2021年设立市级药械结算中心,2025年全面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落实医保谈判药品使用政策,建立药品处方流转平台,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医疗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和处方点评制度,完善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明确提出加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医保经办人员配置。2021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医保服务站,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建立兼容高效、便捷安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医保信息平台和核心业务网络平台。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保障服务,加快市级平台建设,推进资源开放,加快数字赋能。持续推进医保治理创新,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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