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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坚持“五个重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大众网

2022-11-11 10:45:5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迪 通讯员 陈晴晴 滨州报道

  滨州市聚焦环境问题、重点任务、工作责任、日常监管、工作作风等重点要素,坚持“五个重在”全面发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重在问题导向。经深入分析,臭氧(O3)和PM10是造成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靠后的主要因素。O3浓度高,主要是“四个结构”不合理,燃煤量大、工业企业排放高、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多,VOCs、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在空气中二次污染造成的。PM10浓度高,主要是扬尘管理不到位、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的。同时折射出,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局限于考核任务的完成,没有站在全国、全省的高度看待问题,大局意识还不够强,政治站位还不够高。

  重在重点任务。滨州市进行系统谋划,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研究确定了“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等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出台了《滨州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案》。2022年4月起在全市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按照“事业工程化、工程责任化、责任数字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全面整治。

  重在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门调度情况、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两办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职责发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单兵作战未形成合力”“失管漏管”等问题,由市长组织各分管副市长及各县(市、区)、各部门迅速整改,大力整治。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县区、各乡镇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每月通报,对连续3个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2个县(市、区)、5个乡镇(街道)进行约谈,对未完成大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按照“‘2+26’通道城市问责办法”以及《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重在日常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实施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类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零容忍”。大力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联合惩戒,对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限产、停产甚至停业、关闭等措施。同时,严防“一刀切”,严格保护企业依法经营、合法经营。建设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将92个乡镇的空气自动站、县区的20个自动站、涉气在线污染源、网格化监管、市城区施工工地、重型柴油车遥感监测、渣土车、洒水车等重点车辆,以及其他污染源,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变过程管理为源头管控,提高监管的科技化水平,做到横到边、竖到底、监管无缝隙。通过《环保为民在行动》《问政滨州》等专题栏目,强化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公示整改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重在工作作风。结合正在开展的“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坚定不移把“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加强工作考核引领,把生态环境指标纳入《滨州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提高各县区主动治污水平。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舞台,长期保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高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