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大吹响“向污染宣战”冲锋号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4-09 20:11:00


  鲁中网·海报新闻4月9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李倩)近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决议》,号召驻淄省、市、区县、镇四级地方人大代表,按照市委部署,坚决扛起“全员环保”责任,充分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全员参与、积极行动,身体力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带头向污染宣战。周村区人大常委会迅速贯彻落实,层层动员部署,号召代表争做“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宣讲员、先行者、捍卫者、推动者。 

  4月7日,周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决议>的实施方案》,成立贯彻落实《决议》领导小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可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决议》,提高认识,切实发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在实施生态赋能行动和“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表率作用,助推全区坚决打好污染防止攻坚战。 

  4月8日,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业主持召开贯彻落实《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决议》工作推进会议,区人大贯彻落实《决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业对贯彻落实《决议》提出明确要求。 

  4月9日下午,周村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决议》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各镇、街道及区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会上,区人大城环室主任王贻栋学习传达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决议》的实施方案,区人大城环室、人代工委、调研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决议》实施方案进行了安排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业对贯彻落实《决议》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关于实施生态赋能行动、建立“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扎实开展“向污染宣战”行动作出《决议》,并制定了《决议》贯彻实施方案。《决议》为动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支持和参与实施生态赋能行动和“全员环保”、形成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和“一府一委两院”,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传达学习《决议》,深刻理解作出《决议》的重要意义,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督导检查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岗位,自觉践行法治精神,争做拼搏实干、奔跑在前的奋斗者。企业家代表要带头优化产业布局、压减落后过剩产能、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从事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人大代表,要重点在控制柴油车运输、淘汰国三柴油车、油品质量监管等方面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人大代表要带头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旱厕改造等。教育界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课堂等平台,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帮助学生树立环保意识、掌握环保常识。其他行业的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各自优势,带头落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保治理的有关要求,自觉维护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三新”活动“1+3”代表工作新格局作用,运用“双联”平台,推动“向污染宣战”行动落地落实。每名人大代表争取做到“三个一”:即提出一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或议案;参加一次有关生态环保方面的执法或调研、视察活动;参加一次代表小组组织的有关环保方面的专题活动。“三个一”活动情况记入其本人的履职档案,作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或选举单位述职和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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