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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花架”再偷红豆杉 博山警方破案退赃赢民赞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5-15 11:24:00


  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东 方荣基 

  “当时,我们就纳闷了他偷停车的标识牌有啥用?”“这盆红豆杉是当时我花了700多元买的,可是我的心爱之物,没想到这么快给追回来了,太谢谢!”5月14日,在博山公安分局白塔派出所院内民警将破获盗窃案追回的停车标识牌和1.5米高的红豆杉返还给受害人。 

  5月12日上午市民梁先生到博山公安分局白塔派出所报案,称放在营业门头房前的一棵高1.5米左右的红豆杉被盗,梁先生还特别告诉民警,红豆杉购买时就700多元是自己的心爱之物。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方荣基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勘查现场、调查访问。通过一天的努力,民警方荣基还原了嫌疑人的作案过程:5月11日晚9时许,一名50多岁的男子骑乘一辆电动车行至博山区白塔镇小梁庄梁先生门头时,顺手将营业房前的红豆杉抱到电动车前踏板处,并迅速驶离。 

  为了查清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顺线追踪到一居民生活小区,在小区楼下发现了被盗的那棵红豆杉。经进一步调查,盗窃嫌疑人王某被民警抓获。同时,民警还在王某的家中发现了三个不锈钢材质的停车标识牌,民警分析一般是酒店、物业使用询问王某,他始终无法说明标识牌来历,经调查标识牌是博山的一处小区物业停车场的被盗物品。 

  原来王某是一名厨师,他本人非常喜欢养花,5月6日9时许,王某下班骑电动车经过博山西过境路一物业停车场时,将三个不锈钢标识牌偷走,王某感觉标识牌可以改装三个花架子。接下来,5月11日晚9时许,王某骑电动车经过白塔镇小梁庄路口时,看到营业房前的红豆杉起了贪心,又再次伸出了贼手。破案快退赃也快,5月14日,白塔派出所固定证据后,立即将查获的标识牌和红豆杉返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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