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0-10-20 19:48: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0月2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刘洪东)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阻碍执行职务的李某强行政拘留七日,至此,四个月时间里已经有许某锋、李某、张某、边某荣、孙某周、李某豪、左某某、曹某某等10名“带车人”被行政拘留。
上述“带车人”通过蹲守、跟踪、尾随交警警车和为超载货车探路等方式,获取交警日常执法查车动态信息,为自营或其他超载运输车辆提供躲避执法检查信息,帮助超载运输车辆逃避交警执法检查处罚。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淄大队对上述违法“带路”行为零容忍,积极与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执勤执法工作中,时刻注意甄别和“反带路”,对非法“带路”行为和线索进行多警种联动,一经证实从严打击,绝不姑息。
上述非法“带路”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临淄公安分局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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