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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开展《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法治宣传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1-19 16:14:3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月19日讯(记者 张艳 赵烜艺 通讯员 赵丹丹)2021年1月1日,《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为了更好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更加充分了解《条例》,桓台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积极组织村法律顾问开展《条例》专题法治宣传。

  近日来,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的张宁律师、董敏律师陆续到新城镇的顾问村开展宣传活动,在宣讲课上向广大村民解读《条例》内容及立法目的、意义等,并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

  张宁律师在存留村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张宁律师在耿三里村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董敏律师在城东村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接下来,新城司法所将继续组织村法律顾问入村开展《条例》法治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村民当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及时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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