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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交通执法“前置服务”从源头治超治污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3-01 11:16:19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3月1日讯(记者 孔艳 通讯员 王盛利 张四富)近日,淄博高新区交通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进企业、进货场,大力宣传“一超四罚”处罚标尺和超限超载、超标排放等危害知识,“动真格”地实施“一超四罚”强化源头治超治污,重点打击“两客一危”和超限超载高发企业,对不法企业不法货场形成了有力震慑。今年1至2月份,淄博高新区共完成超载车辆卸货51981吨,处理违章车辆1033台,对情节严重的2家货运企业分别给予注销道路运输证和停业整顿处罚,行政约谈企业负责人6家,货物源头处罚34起,罚款金额14万元,受理违法案件173起。

  据悉,淄博高新区交通执法部门不断创新改革执法理念,开启交通执法新模式,推行执法服务前置,改进服务方式,送法进企业、进货场、进场站,积极营造“你守信、我服务、你失信、我惩治”的守法氛围。交通执法人员从行政指导入手,注重执法宣传,本着“早发现、早制止、固成效、防回潮”的主导思想,逐步由“处罚型”向“服务型”转变,夯实“执法前置服务”的执法理念。此次活动,重点对公安部门移交案件信息认真进行梳理,通过个别约谈和集中约谈方式约谈货运企业,从严落实“一超四罚”处罚标尺。特别是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货运场所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驾驶人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下一步,高新区交通执法部门将通过微信群、宣传页、宣传横幅、法律讲堂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货运企业、货运站(场)和驾驶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规范运输的思想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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