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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私自种植罂粟 高青县三人被处罚

来源:鲁中网

2022-05-09 17:19:00


  鲁中网淄博5月9日讯(记者 王钰程 通讯员 高文真 李烨)为进一步巩固扩大禁种铲毒效果,遏制毒品原植物种植现象,近日,高青县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通过无人机及实地踏查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做到禁种铲毒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

  4月30日,黑里寨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张某菜园内发现5株罂粟。民警问及为何要种植罂粟时,张某称,自己心存侥幸,想着不会有警察找上门来,为了食用就种植了罂粟。民警向张某普及毒品原植物相关知识和罂粟种植的危害后,张某认识到错误,当场将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5月3日,木李派出所民警利用无人机踏查时发现,辖区杨某院内种植多株罂粟。民警到杨某家院内进行调查,确认杨某家中共种植罂粟23株。杨某称,自己容易感冒,经常浑身疼,听人说罂粟能治病,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种植了。民警向该居民说明罂粟危害后,并将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5月4日,花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吕某家中发现1株罂粟。经了解,罂粟种子可能是吕某购买油麦菜种子时不小心掺进去的,吕某见种植出的叶子比较特别,就用作了观赏。民警告知吕某,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哪怕是一株也绝不允许。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吕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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