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

来源:鲁中网-大众网

2018-01-18 09:17:00


  记者 张亚军 报道

  鲁中网-大众网淄博1月17日讯 昨天,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一系列房地产市场新政随之而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会议涉及多方面热点问题,包括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会议提出,我省将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配合国土部门,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改进土地出让方式,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协同推进,结合各地房价上涨压力、商品房库存情况、维护棚改居民权益等实际,调整政府征收拆迁奖励政策,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鼓励支持实物安置,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在棚改或征迁中,为鼓励被拆迁户按时签约、搬离,有的地方允许项目征收主体以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5%-20%设立货币化安置奖励资金。此次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意味着选择货币安置可能不再有各种额外奖励,鼓励实物安置。

  不过,虽然提出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但正在棚改拆迁的地区暂不受影响。

  会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严格执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居住证、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进棚改向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拓展,加快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逐步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户籍人口管理。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