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东将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来源:人民网

2018-07-07 08:53:00


  人民网济南7月6日电 “到2020年,在全省构建起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山东建设。”6日,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姚云辉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赔偿范围、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并提出了保障措施。在此之前,山东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初步构建了该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框架。

  据悉,今年4月,山东省政府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6个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厅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山东省法院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关于审理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环保厅会同山东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制定《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办法》;山东省环保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制定《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后评估工作办法》。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设区的市要于2018年7月底前将本市的实施方案送省环保厅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各设区的市在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自2019年起,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送省环保厅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

  “今年以来,山东省司法厅已经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目前我省已有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取得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覆盖污染物性质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等5个专业,共有73名执业鉴定人从业,可满足当前我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需要,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技术保障。” 姚云辉表示。(聂俊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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