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纪委监委出新政 监督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10-11 08:59:00


  鲁中网-鲁中晨报10月10日讯(记者 王丽) “我郑重承诺: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近日,张店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率先提出党员干部向社区“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社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建立社区与党员干部定期联系制度,各单位组织填写《党员干部与所居住社区联系信息表》,将党员干部通讯方式、详细住址、车辆等基本信息及时告知所在社区,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在社区时刻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发挥示范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在社区违章建筑拆除、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等方面成为社区服务居民的示范引领骨干。同时,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廉洁家访”等活动,建立日常监督机制,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搭建单位与家庭互相了解的平台,引导亲属当好“廉内助”,构建家庭反腐“防护网”。

  此外,张店区纪委监委从拓宽线索渠道、紧握巡察利剑、强化派驻优势、突出重点环节和夯实日常监督五方面着力,进一步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

  拓宽线索渠道。在“廉政张店”网站开设举报专区,提高了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建立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机制等。1-8月份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284件次,提级办理30件次,查实12件次。

  紧握巡察利剑。近期,为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南定镇巡察工作,张店区委同时启动第四轮巡察,对该镇所辖村居开展全面巡察,形成与市委巡察组一体推进、无缝对接和同频共振的监督格局。

  强化派驻优势。张店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办法(试行)》,实现派驻监督“三化”(网格化、清单化、常态化)“两覆盖”(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全覆盖)“一报备”(驻在部门有关重大事项提前报备),形成上下监督“闭合回路”。将82个驻在部门细化为20个网格,实行综合派驻和专门派驻相结合,确保派驻监督有力有为有效。目前,各派驻纪检组开展驻在单位廉政谈话260次,共参加“三重一大”事项346次。

  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对权力集中和资金、资源密集环节的专项监督,对管钱、管物、管人的重点部位重点监督,通过规范廉政谈话、常态化察访、通报曝光等制度,防止各类风险发生。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村居干部廉洁履职的暂行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夯实日常监督。持续深化运用“张店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日常监管评估系统”,实现监督考核即时化、动态化、全程化,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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