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最高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万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12-18 09:42:00


  鲁中网—鲁中晨报12月17日讯(记者 赵志斌 王丽)今天,淄博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淄博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下统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办法》要求,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万元。

  据悉,救助对象要坚持“救早救小”和“应救尽救”,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下统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救助对象应为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法定年龄儿童,同时具有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残疾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至少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

  救助方式为:对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类型采取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和“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年。对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保证康复效果。

  《办法》提出,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万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5000元。对需辅助器具救助的残疾儿童,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康复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救助手术,对经评估需矫治手术的肢残儿童免费实施肢残矫治救助手术,由市、区县残联筛查上报,省残联组织实施。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区县残联要严格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市级以上残联和卫生计生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人工耳蜗植入、肢残矫治手术救助由县、市级残联初筛后报省残联审核确定,统一安排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据淄博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调查摸底,淄博市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大约有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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