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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地区部分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公布 外转入考生回张店参加中考不享受指标分配录取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6-18 08:41:00


  鲁中晨报-鲁中网6月17日讯(记者 曲心健 通讯员 白长乐) 今天,记者从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张店地区2019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淄博实验中学、淄博中学、淄博五中、淄博十一中作为指标分配学校,四所学校招生计划的70%作为分配指标。淄博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为1600人,分配指标为1120人;淄博中学招生计划为1100人,分配指标为770人;淄博五中招生计划为800人,分配指标为560人;淄博十一中招生计划为1000人,分配指标为700人。

  《方案》指出,指标分配范围为张店区域内市属、区属、民办初中学校以及高新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2019年张店地区参加中考的毕业生共有8463人。因张店区属学校、驻地市属学校、驻地民办学校和高新区学校(含高新区直属学校及高新区驻地民办学校,下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分组、标准不同,首先按照各类学校参与指标分配的总学生数与张店地区参与指标分配的总学生数计算出各类学校分得的四所高中学校的指标总数,然后根据公式分别算出每类学校中每所学校应分得的指标数。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高新区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成绩与各初中学校应参与指标分配的初四学生人数分别计算出高新区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应分配的指标数;其他三类学校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计算。

  《方案》规定,享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必须为各初中学校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局通报处理的初中学校,在计算其应分得的部分高中招生学校指标时,扣减其办学水平评估成绩的10%。具有张店区或高新区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25日)未在张店区或高新区所属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简称“外转入考生”),回张店区参加中考录取时不享受指标分配录取;往届毕业生、初四回原籍考生以及在张店区或高新区初中学校不满四年学习经历的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不计入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享有指标生资格;初四年级转入张店区或高新区所属学校就读并在张店区参加中考的学生不享受指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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