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市民租来车位却被占 占用者:车位是小区公共资源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4-13 18:03:00


引起纷争的荷香园77号停车位

崔先生提供的停车位租赁费收据

崔先生向记者提供地锁被破坏的照片

  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13日讯(记者 杨雨桐)近日,淄博张店荷香园小区业主崔先生向本网反映,自己租赁的停车位经常被邻居占用,双方就此交涉多次,邻居不肯让步的态度让他非常不满。

  业主:车位是花钱租来的 为何三番五次被占?

  据崔先生介绍,去年他从荷香园小区15号楼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原房主告诉崔先生,房子带一个租赁车位,可续交租赁费使用。去年6月6日,崔先生向该小区物业交满了一年的停车位费用。“原房主租赁费截至到2017年6月底,我当月紧接着就续交了,中间没有空档。”因买房后需要装修,崔先生并没有及时住进来,停车位也就闲置着,但不久后,崔先生发现车位经常被人占用,且自己加装的地锁也被人故意损坏。

  通过了解崔先生得知,使用他车位的是邻居刘先生(化名)。随后,崔先生便多次与刘先生交涉但无果。崔先生认为自己是从原房主手中接过的车位,且正常缴纳租赁费用,本应只归自己使用,刘先生的占用行为让他非常不满。

  占用者:车位是公共资源 私自转让不合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崔先生所说的占用者刘先生,刘先生表示,自己确实使用过该停车位,但他认为该小区停车位是公共车位,不认同该车位属于崔先生个人。“租赁方式只是小区最早私定的管理办法,业主间将车位私自转让都不合理、不合法。”刘先生说。

  “原来车少位置多,业主们都还认可,如今家家户户都有车,停车位根本不够用,老办法已经不适用于当下了。”刘先生表示,为顾及邻里间关系,如今他已为崔先生让开该车位,与崔先生争车位也是为了引起物业重视,敦促物业尽快为他们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物业:车位确是公共资源 租赁为方便管理

  就此,记者联系到该荷香园小区物业山东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王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停车位确属于小区公共资源,但早期与业主制定的个人租赁方式也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对于此事,物业工作人员与居委会已多次参与协调,最终为刘先生划出一片临时停车点供其夜间停放。

  此外,王经理表示,物业公司目前正与居委会一起筹备小区停车场改建工作,以解决业主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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