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涨物业费依据是前年签字?物业:可查看签字表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7-10 09:14:00


  鲁中网-鲁中晨报7月9日讯(记者 孙渤海) 物业贴出公示,自7月起提高物业费,依据之一是2016年征求意见时的签字,而张店泉山小区二期部分居民对于是否签过字没有印象。物业表示,业主可前去查看签字表,物业也将做好解释。

  “小区涨物业费,说我们2016年签字同意了,不过有些人并不清楚这回事。”今天,有张店区泉山小区二期的居民拨打本报3585000新闻热线表示。

  上午到小区采访时,记者在二期一栋楼外见到了物业贴出的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调整的公示。根据小区现状和管理成本测算,以及2016年关于泉山二期与一期统一物业费标准的征求意见,7月1日起二期物业服务费由每月每平方0.4元提至0.5元,服务标准执行二星级。在此前征求意见时,二期签字户数360户,占68.2%。

  在二期随机采访时,多名居民告诉记者,对于2016年是否签过公示里提到的意见表毫无印象。

  下午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物业负责人时,王先生表示,物业费提高后,服务标准也由一星级提到了二星级。业主如果对意见签字表有疑义,可以到物业办公室查看确认,物业也会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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