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22-01-07 09:16:12
按照《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74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凡符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19〕7号)等相关规定,经批准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淄博市属于国家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计费面积按地面建筑总面积8%,其中,县城计费面积按地面建筑总面积6%。收费标准按1800元/平方米。本通知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31日。《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