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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制助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现“不见面审批”

来源:

2022-05-24 09:05:29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不见面审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和我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出台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场勘查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时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踏勘环节优化调整为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

  在此之前,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断探索现场勘验“信息化”。通过人工智能手段,探索应用AI实景勘验,推动现场勘验由“人力主导”向“信息主导”转变。在此基础上,现场勘查环节再次优化升级,实行告知承诺制。针对申请预售的每个单体工程,提交工程现场照片、相应楼层顶梁板的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和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以及《工程施工进度达标承诺书》。企业通过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及现场勘查承诺材料一并传送,企业“不跑腿”,事项“不见面一次办”,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提速提质提效,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实施现场勘查告知承诺制后,开发企业项目拿证提速,商品房入市节奏提速,同时,对开发企业自律和信誉也提出更高要求,开发企业须承诺提供办预售证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审批部门予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立即将承诺书及办理结果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等监管部门予以监管。企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失信行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自愿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信用评价扣分、取消通过告知承诺办理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的资格等失信惩戒措施。

  近年来,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探索推行“告知承诺+信用审批”改革,逐步形成了“诚信信息+信用审批+守信履约”的良性循环。下一步,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流程再造,打破部门边界,深化制度创新,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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