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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评】36万余元的警用摩托为何让人吃惊?

来源:鲁中晨报

2020-09-30 16:36:00


  长春交警一句“手续正规”,显然不足以平息公众质疑,而究竟合不合规、手续全不全,不宜由其自说自话;即使手续齐全,又是依据什么规定审批的,这一系列问题,上级有关方面应尽快介入调查,主动回应舆论质疑,给公众一个明确交代。

  □ 王继洋

  9月16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被爆出使用哈雷摩托车作为警用摩托车的事件。这次事件一经发生迅速引起热议。哈雷摩托车的单价为36.76万元,长春总共采购了10辆,此外还有单价为14.5万元的比亚乔摩托车,数量为160辆,中标的供应商是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29315660元。有网友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 对此,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应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是2018年的事,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这两年也一直在用。

  一辆警用摩托高达36.76万元,着实让人吃惊。更让人吃惊的,是“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问题在于,相比宝马、本田同级车,哈雷滑翔这款被认为是最不适合警用的——要加速没加速,要操控没操控,要刹车没刹车……说白了,在不少玩摩托的人看来,哈雷就是个卖情怀的玩乐车。也许有人会说,可以拿来充门面迎宾开道啊!可是,国宾护卫队给抗疫人民英雄开道,用的也不过是几万元一辆的春风啊!

  近些年来,国家层面要求各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遗憾的是,无论是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仅为1.78亿元的陕西镇安县,投资7.1亿元建豪华学校“项目的立项和筹资方式均符合政策规定,所有手续都是齐全的”,还是如今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多辆单价为36.76万元的哈雷警用摩托车符合“正规手续和流程”,都足以表明,不少地方依然热衷于建设豪华楼堂馆所,或者采购各种超标的设备和设施。

  其实依据201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难发现长春交警的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采购流程本身就已经违法:首先,采购直接把国产摩托排除,以“长春交警支队进口警用摩托采购项目”为标题,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其次,采购成交方“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只是一个代理销售商,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所规定的3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8年,北京交警部门获赠3辆哈雷摩托车,及时告知公众其用途为负责完成天安门广场、东长安街等重点交通路段的交通巡逻任务;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在2018年10月19日发布的《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进口二轮摩托车》公告显示,该市交警部门需要购置国宾护卫摩托车,用以开展外宾护卫工作的特殊需求……同样是进口摩托,北京和杭州交警部门之所以没有引发质疑,就在于官方提供了有说服力的证据,并且进行了耐心、透明且富有诚意的公示。

  对比之下,长春交警一句“手续正规”,显然不足以平息公众质疑,而究竟合不合规、手续全不全,不宜由其自说自话;即使手续齐全,又是依据什么规定审批的,这一系列问题,上级有关方面应尽快介入调查,主动回应舆论质疑,给公众一个明确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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