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好心给别人搭便车,结果自己被拘留了7日

来源:丽水交警

2019-11-01 11:05:00


  10月15日上午,丽水交警雅溪中队队员在太平乡竹舟村路段巡逻时,看到了这样一幕。

 

  一辆三轮车车斗里乌泱泱坐满了人

  蜀黍赶紧上前将车子拦下

 

  1、2、3……后斗上坐了6个人,还有一个和驾驶员戴某某一起挤在驾驶室里,小小一辆车竟然载了8个人,这装载能力也算了得

  看着车上几位头发花白的老人颤颤巍巍地从车上爬下来,着实让人揪心!这万一发生点什么意外,你们想过后果没?

  小编可实在不敢想象,因为就在不久前,类似的事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每个事故都是这样的三轮车,每个事故都是载了好多人,每个事故都被鲜血染红……

 

  01

  9月26日,缙云县溶江乡田洋村,丁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搭乘章某娟、章某儿、章爱某沿坦五线由北往南行驶。在经过胡源乡天生桥西桥头路段时,不慎坠入桥下,造成章某娟当场死亡,章某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02

  9月25日,郑某来驾驶三轮电动车搭载着卢某仙、周某云沿莲都区黄村乡黄坑村方向行驶。在经过缙云兰石线往黄坑村路口桥面路段时坠入桥下,造成郑某来、卢某仙当场死亡,周某云受伤。

 

  03

  5月30日,毛某营驾驶三轮电动车搭载范某娇沿老竹往丽水市区方向行驶。车辆经过丽武公路时不慎驶出路面,翻入道路南侧山涧,造成毛某营、范某娇当场死亡。

  这几起事故中的逝者,大部分都是年近花甲的老人,他们本可以安享天年,却遭遇这般不幸。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正如蜀黍上期微信所言,关注老年人的出行安全,让他们远离事故危险,是我们子女应尽的职责。

  此外,作为三轮车驾驶员,违法载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不单单是行个方便这么简单。

  今年3月27日,遂昌县64岁老人包某某开着三轮车搭载56岁的妻子张某某出行。车子在经过华溪自然村路段一处弯道时,与道路旁护栏发生碰撞。张某某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而包某某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至亲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萍水相逢的路人。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不但要承担巨额赔偿,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经核查,戴某某还是无证驾驶的,不知道戴某某自己现在有没有后怕,不知道乘坐的人员看到这里有没有后怕,不知道他们的子女们有没有后怕……

 

  老人家辛苦了一辈子,现在身子骨也不如之前硬朗了,反应也变慢了,更是经不起一丝磕碰。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关注长辈的出行安全,一遍一遍的给他们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那么,从现在开始,从拒绝搭乘、搭载三轮车开始,让他们远离交通危险,安享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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