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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买卖野生画眉鸟,快递员为“拼业绩”仍揽件寄递

来源:正义网

2022-11-30 16:00:47


  代某林通过物流寄递渠道非法买卖野生画眉鸟,而物流从业人员明知代某林从事违法行为,仍揽件并寄出。检察机关以被告人代某林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通过立案监督等方式,依法追究寄递从业人员刑事责任。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这起“四川代某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告人代某林(男,1968年出生,无业)长期在四川省广元市收购、贩卖野生画眉鸟,建立并利用微信群与他人商谈野生画眉鸟交易事宜,再通过物流公司将野生画眉鸟邮寄给买家。2019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代某林共收购、出售二级保护野生画眉鸟79只,价值39.5万元。

  2022年1月,公安机关以代某林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请批准逮捕。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检察院审查发现物流寄递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未被追究,遂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后公安机关查明物流公司从业人员为提升业绩,在明知代某林向全国各地大量寄递野生画眉鸟的情况下仍然揽件并寄出,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立案侦查。朝天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对猎捕、购销、寄递等环节的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共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关联案件7件7人。

  2022年7月5日,朝天区检察院以被告人代某林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8月31日,朝天区法院以被告人代某林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赔偿生态资源修复费用近八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办理该案过程中,朝天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跟进,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依法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意见,并根据不同情况探索“以劳代偿”等生态替代性修复新模式,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朝天区检察院还针对寄递行业暴露出来的隐患和监督管理漏洞,向寄递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深入主要寄递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助推寄递行业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