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常有不是梦

2016-11-21 18:33:36     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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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今年9月6日,84岁的傅家镇黄家村的汪祖修老人,和同村的另外两名70岁老人将一面“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锦旗送到了淄博市委办公厅,让他们转交给王浩书记。

    □本报记者 王奇 通讯员 刘巨贵

  编者按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我市确定将“十个新突破”作为今年全市工作的着力点,全市上下,真抓实干,锐意创新,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向全市人民交出了满意的答卷。从今天起,本报开始刊发《“十个新突破”淄博实践》年终专稿,敬请关注。

  今年9月6日,84岁的傅家镇黄家村的汪祖修老人,和同村的另外两名70岁老人将一面“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锦旗送到了淄博市委办公厅,让他们转交给王浩书记。

  这事还得从治理漫泗河说起。之前的漫泗河只是一个臭水沟,周边都是土路,道旁堆满垃圾,建陶厂用的物料堆在河边。今年年初,孝妇河综合整治正式启动,漫泗河也在整治范围内,几个月的时间,上百辆卡车拉走了物料,淤积了20多年臭水沟的污泥全被清淤,土路被水泥路取代,投资380万元,最终建成了湿地公园,实现了黄家村村民多年的期盼和梦想。

  于是,就有了黄家村3位老人给市委送锦旗的举动。

  “蓝天雁归巢,碧水鱼回游”,黄家村的村民愿望实现了。更多的梦想,已不再遥远。

  淄博,一个老工业城市,昔日曾有过一年良好天数不过10天。如今,蓝天越来越多,人们亲切地称它为“淄博蓝”。

  时间再次回到今年年初,我市将“十个新突破”作为今年全市工作重点,生态淄博建设是其中之一,共确定2080项环保治理工程。同时制定了全年良好天数160天、蓝繁天数183天的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自我加压,7月份,将良好天数和蓝繁天数的目标分别提高到183天和219天,这对我市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一个老工业城市来说,这么重的任务能完成吗?空气防治瓶颈能突破吗?治理任务能落到实处吗?刑责治污能实现常态化吗?

  这一年的生态环保建设交出了满意的答案。

  铁腕治污“零容忍” 

  结构性污染是我市环保治理的顽疾,响鼓必须用重锤。

  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加快主城区南部区域建陶企业转型升级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将用3年时间,推动建陶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迈进,在主城区南部打造“高端建陶基地”,努力减少扬尘粉尘污染,全面推进生态淄博建设。

  11月12日,这一意见有了突破性进展,我市公布《财政支持建陶行业精准转调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建陶企业关停淘汰等予以9条举措支持。其中,我市拿出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建陶企业关停搬迁。这是继“绿动力提升工程”之后,又一重大生态建设项目。

  不论是支持建陶企业搬迁,还是大力发展绿动力提升工程,目标只有一个:空气质量要有明显改善。

  11月15日晚,高青“百日行动”督查组副组长左之军带着执法人员来到一化工企业进行检查。“这家汇港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前一直有异味,为此我们夜查了5次,必须保证企业没有任何污染才可以。”仅1个多月的时间,高青督查组检查上百家企业,关停几十家企业,所有涉污企业都建立了专门档案。

  家住高青的岳女士告诉记者,这1个多月来,高青变化很大,空气越来越好,也闻不到异味了。

  高青督查组是我市开展“百日行动”后的一个缩影。

  9月18日,我市率先在全省刮起了一场环保风暴——生态淄博建设“百日行动”。十余个部门抽调120余人组成10个督查组奔赴各区县,对全市污染企业进行集中督查。

  市委书记王浩多次强调,必须以铁的手腕、铁的手段,倒逼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扎实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这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决心。

  去年开始,我市实施“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和市长每月坚持召开生态淄博建设和绿动力提升工程调度会,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要求,采取抓正反典型的形式,通过视频内参、情况通报,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体工作进展。同时,实行领导带班夜间检查制度。市级领导每周带领公安、住建、国土、环保和城市执法等部门进行夜查。全市出台《关于加强生态淄博建设督查问责的意见》,扎实开展生态淄博建设全面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工作。

  在全市共同努力下,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绿动力提升工程、刑责治污等方面“多点开花”。

  “点刹”上万个污染点源 

  50多岁的王阿姨住在张店区有几十年了。她告诉记者,小区的每栋楼大门上都贴了环保举报热线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到环保当中来。

  前些日子她在鲁泰大道附近闻到了异味,立马打了12369投诉,没想到很快就得到了回复。两天后她再次经过时,异味消失了。 

  百姓褒奖是对我市环境污染治理最大肯定。淄博环保“点刹”,而不是“急刹”,为经济发展迎来缓冲空间。这一年,“点刹”上万个污染点源。

  在治理大气污染上,市环保局下了功夫。年初以市两办名义印发《2016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共确定1750项治理工程,截至11月底,已完成或停产治理1739项,在建11项。截至目前,十个督查组共督办重点事项12154件,已解决11166项,下发督办单778件,督办问题6271个,已完成5882个;约谈区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343人,检查企业7197家(次),3942家企业建立一企一档环保档案。

  从3月份开始,市环保局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淄博市环境治理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6个重点镇办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每月进行排名通报。

  在异味污染点源整治方面,今年共对8965个异味污染点源实施整治,截至11月底,完成8828个。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管理,督导各区县建立完善管理责任人制度、巡查制度、调度通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监测站点稳定运行。

  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管理的通知》,对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实施“九个一律”措施,并形成“回头看”的长效机制。

  涉水企业污染关系河流清洁和地下水安全,市环保局全面摸清了涉水企业污染底数。对重点涉水企业的产品、产量、污水处理厂设施、环境事故应急池建设和特征污染物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调查。

  制定河流水质达标方案。组织各区县从污染源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河流生态修复等方面制定保障断面水质21项指标达标工作方案。做好孝妇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截至11月底,确定的31项重点治理工程,已完成19项,在建12项。

  减排是环保的生命线,我市实施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非电站锅炉高效替代、直燃煤小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置换等18个专项的绿动力提升工程。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方面,把好煤源入口关,将全市564处储煤场地整合为9处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和111处民用季节性储煤场地。加大洁净型煤和兰炭配送力度,严厉打击劣质散煤营销。

  “刑责治污”动真碰硬

  乌河是我市有着悠久历史的河流。今年年初,有市民反映,有人往乌河偷排废料。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会同环保部门联合开展调查。调查后发现,从去年2月份起,三名犯罪分子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结伙作案将数百吨废酸用罐车运至索镇镇某废弃窑湾及境内乌河偷排,造成我市环境严重污染。今年9月27日,桓台县公安局对三人依法逮捕。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门已经破获这样的环保案件十余起,震慑了污染企业。公安部门与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破解了行政部门“调查取证难、现场处置难、依法执行难”困局。

  我市“刑责治污”不是浮于表面,而是真查实督,动真碰硬。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环境领域刑事案件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4名,其中刑事拘留191人;逮捕85人;移诉118人。查处行政案件53起,行政拘留53人。全市共对728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4252.8万元。

  最近,在生态淄博建设第十五次调度会上,由淄博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监察、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生态淄博建设第14次调度会通报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环保重点案件进行提级调查处理,对19件重点环保问题启动追责: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拘留1人;对6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治企业5家,关停取缔企业8家;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刑责治污”形成常态化的同时,市环保局也在环境监管执法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建立全市四级环境监管执法网格,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和独立调查执法活动。截止到11月底,市环保局已经完成两次独立调查执法工作。

  惩治环保违法,淄博祭出重拳。对此,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说,“要持续深化‘刑责治污’,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顶格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处理,真正让环保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突破来自担当,业绩源于实干。今年1-11月份,全市良好天数为179天,同比增加36天,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位;蓝繁天数215天,同比增加50天,改善幅度列全省第2位。11月初,全省公布17地市前三季度大气生态补偿资金情况,我市获得1608万元,列全省第1位。

  生态淄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在短时间攻克十几年遗留下来的难关,但是,从今年“十个新突破”的淄博实践中,我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惊喜的变化,看到了美好的未来。

  合力奏响畅想曲,蓝天常有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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