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主动担当 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

2017-01-05 09:09:41     来源:鲁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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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通知中涉及环保部门主要有总量指标确认和环保许可审批这两项。我们将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为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做出积极贡献。”1月3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于照春在接受鲁中网...

  编者按:日前,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力支持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内容指出要加快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工程顺利推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2017、2018年度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支持保障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展示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营造全市助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即日起,本网对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于照春接受本网记者采访

  鲁中网淄博1月5日讯(记者 张琦)“通知中涉及环保部门主要有总量指标确认和环保许可审批这两项。我们将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为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做出积极贡献。”1月3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于照春在接受鲁中网采访时向记者说道。

  于照春表示,在总量指标确认方面,市环保局将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和全市环境容量,下达年度重大项目环境容量可承受消耗指标。对重大项目所在地无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来源的,经市政府同意,采取区域调剂富余指标和排污权交易方式进行调剂,而对未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市控以上污染源超标排放的,不予调剂。同时,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手段,削减污染物减排量,为经济发展和大项目建设腾出环境空间。此外,对符合发证要求的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对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建设交易平台,对通过减排等措施削减的污染物总量指标进行收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2017年,我们将继续做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绿色通道’服务,实行‘先批后审’,对符合产业政策规划要求、不涉及敏感目标的建设项目,只要按规定进行相关承诺后即可在1至3日内取得审批意见。”于照春告诉记者,在环保许可审批方面,市环保局已经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及区县局相关领导任成员的保障工作组,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审批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确保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于照春指出,所有的重大项目将全部实行网上环保许可审批,减少企业到大厅跑腿的频次。实行环保审批联动,市批项目由市局组织区县局联合审批,不再进行区县初审,由市区两级审批改为市级一级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将环评法规定的环评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的法定审批时限缩短为报告书3日、报告表2日、登记表1日,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对于环评中介机构,市环保局将采取月考核通报、停业整顿、驱逐出淄博环评市场等措施,切实提高环评报告的质量。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编制时限纳入中介机构考核范围,对重大项目环评编制时间短、编制质量高的中介机构予以加分并通报表扬。

  于照春承诺,环保部门将继续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落实主要领导带头抓、各挂包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逐一帮扶的责任机制。及时到企业现场了解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难点问题。对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深入了解分析,确保环保治理措施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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