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消防支队:倾力提供良好平稳消防安全环境

2017-01-06 15:02:15     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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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支持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下发后,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市公安局领导指示要求,从工作定位、职责梳理、制定措施三方面,狠抓了工作落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公安...

  ——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其恒 

  本报记者 高长健 通讯员 肖方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支持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下发后,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市公安局领导指示要求,从工作定位、职责梳理、制定措施三方面,狠抓了工作落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其恒表示。

  杨其恒说,重大项目如期开工、重点建设工程顺利推进,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作为消防审批的主管部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首先明确了工作定位,主动融入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既是本职要求,更是回馈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消防工作的具体体现。对此,我们制定了‘即使人手再少,服务效率也要在全市争一流;即使时限再短,服务质量也要放在第一位’的整体目标。”

  杨其恒介绍,通过认真学习两办通知精神,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市公安消防支队梳理确定了承担的工作责任:提前公示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缩短办理时限,高效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指导、消防审批等服务。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公安消防支队采取六项具体措施,为我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平稳的消防安全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支队建立了每日调度、每月汇报制度,利用每日交接班、工作例会查找工作难点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将推进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纳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厘清各级责任和工作时限。

  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实行消防监督员挂包分管制度,每个项目责任到人。开展上门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确保一次申报、一次审批。对施工图纸尚未设计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参与方案可行性研究和消防设计,对已进入施工阶段的项目,提供咨询、及时跟进、上门服务。

  完善“容缺受理、后置补齐”机制。对正在办理、暂时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满足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条件,申报材料未准备齐全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予以先行受理、审批,相关材料后续补交,确保审批及时高效。

  严格落实“并联审批”要求。与住建部门图纸审查机构合署办公,提前介入,同时对图纸进行审查,解决社会单位两头跑的问题。

  提升服务窗口工作质量。每月对消防服务窗口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文明服务用语、一次性告知制度履行、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结期限等情况。积极推行预约服务,组织业务集中培训,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狠抓干部业务素质。实施科室对口帮扶、业务稽查服务,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

  实行审批回访机制。严格消防执法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办事程序、办理标准、办结时限。落实网上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受理、法律文书送达等环节的监督。完善回访机制,主动征求社会单位的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措施。

  杨其恒表示,市公安消防支队将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严、细、快、稳”的工作理念,持续保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消防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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