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单位接受抽查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开展7月份消防监督抽查
大众报业·鲁中网7月1日讯(记者 李庆宇)今天,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7月份消防监督抽查的公告》,鲁中网记者从中了解到,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31家单位展开消防监督抽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据了解,此次抽查的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计划抽查单位31家。将对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齐配全相关人员、设施、器材、装备等内容展开抽查。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检查发现和查处的各类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抽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大队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将记入信用记录,对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增加抽查频次;对严重违法失信者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部分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