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2024-06-18 17:29:04
人民网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杨曦)据自然资源部消息,6月1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围绕破解老旧小区改造存在的困难、堵点问题,从规划和土地政策角度深入研究,积极回应地方有关诉求。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但相应的规划管理、标准规范、政策工具、商业模式等有待形成系统的匹配,以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积极性。为此,《通知》从深化调查评估、加强规划统筹、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等四个方面作出部署,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的规划土地政策,提出加强专业服务有关要求,为各地积极稳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规划土地政策指导。
《通知》提出,深化资源资产调查评估,为科学规划老旧小区改造奠定基础。各地要通过规划单元及社区层面的规划实施评估,充分了解改造更新需求和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社区生活圈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补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通知》明确,加强规划统筹,促进区域平衡、动态平衡。各地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需加快编制城市更新相关详细规划,深化近期实施规划和行动计划。在单元详细规划中统筹空间功能和建筑量,在不突破空间管控底线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前提下,探索建筑量跨单元统筹的规则。
为了强化政策支持、激发改造活力,《通知》鼓励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由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相应的正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用于社区公共服务。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等零星用地经论证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可按划拨或者协议有偿方式供地,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通知》强调,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全周期监管机制。鼓励各地针对不同情形优化规划许可办理程序和分类管控规则。对于充电桩等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及老旧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管线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等改变规划条件的改造,应履行法定程序。
此外,《通知》鼓励各地积极引导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规划专业人员进社区,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促进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