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3-07-05 08:24:32
鲁中网淄博7月4日讯(通讯员 刘晨阳)近日,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芦湖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使得持续一年之久的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投诉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22年2月在高青县城某电子用品店购买笔记本电脑,2022年6月电脑出现故障,主板烧坏。因为在外地上学,不方便回高青维修,遂在当地联想官方售后店进行检测后更换主板。两个月内又出现了第二次主板烧坏情形,消费者再次拿到当地售后点进行主板更换。2023年3月份又出现了第三次主板烧坏情形。该大学生认为电脑存在质量问题,找到高青的销售商家要求退换。商家表示继续维修,不能退换,双方僵持不下,互相指责,直到消费者拨打12345热线电话。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芦湖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到现场一边安抚投诉人的激动情绪,一边向商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微型计算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新机,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纠纷调解成功。双方对执法人员细致的工作和耐心的调解表示感谢。
近年来,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芦湖所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快接快处,及时反馈,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始终坚守维权一线,满腔赤诚解决大事小情,坚持“接”主动,“诉”受理,“即”实效,不遗余力、精益求精,有效打通了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