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3-07-14 14:57:31
鲁中网淄博7月14日讯(记者 孙蕊 通讯员 高文真 张业鹏)“是孙女士吗?我是某某公安局的李所长,您的弟弟现在羁押在某市看守所……”当听到对方精确喊出您的名字,且知道您的相关情况时,听到这儿,您可能就相信了。其实,这是不法分子在冒充“公检法”等党政机关实施诈骗。近日,高青警方破获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近日,家住高青县城的孙女士来到开发区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冒充警察的骗子骗取4万余元。
值班民警及时安抚了孙女士情绪,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原来,孙女士前不久接到骗子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某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孙女士弟弟在某地涉案,关押在某市看守所内,孙女士可以为弟弟办理假释,但需要缴纳4万元保证金,5天后就可以见到弟弟。孙女士信以为真,在对方要求下,先后转账4万元。转账多日后,一直没有动静,孙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赶紧来到派出所报案。
根据孙女士提供的相关证据,民警赶赴外地,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王某对自己冒充派出所所长,诈骗孙女士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成功为孙女士追回被诈骗资金4万元。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
1、骗取信任
骗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受害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号、住址等,以此来取得受害人初步信任,同时会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改为官方电话,进一步增强信任。
2、震慑恐吓
通过严肃谨慎的语气,强势震慑受害人,让受害人彻底相信骗子的描述。为了增强恐吓效果,让骗局更加逼真,骗子会通过网络向受害人发来虚假的通缉令或执行书等信息。
3、控制转账
骗子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缓和语气,诱骗受害人入局。实则是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到指定的账户,或者要求受害人将所有资金汇集到一张银行卡,然后通过骗取受害人银行卡的密码、验证码,将该银行卡的资金转走。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采用电话、短信等形式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
2、公检法机关不会让公民自行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不会通过社交平台发送法律文书和证件等。
3、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网络中索要当事人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
4、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当事人核查资金、转账汇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