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25-07-02 17:11:04
岁月长河奔涌不息,沂蒙精神恰似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自烽火连天的革命岁月淬炼而生。穿越时空的云雾,它始终散发着炽热而耀眼的光芒。当历史的车轮驶入新时代,山东以法治为笔,饱蘸传承与创新的墨汁,在齐鲁大地上勾勒出弘扬沂蒙精神的壮美画卷。
2025年5月22日,注定是沂蒙精神传承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当《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表决通过的那一刻,仿佛奏响了激昂的时代强音。这部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条例,是山东对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的坚定回应与躬身实践,更是以法治为舟,承载红色基因破浪前行的创新之举。它如同一扇精神之窗,让沂蒙精神的璀璨光芒,映照在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壮阔长卷上,为爱国主义教育注入磅礴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凝聚无坚不摧的合力,在全国树起精神传承的巍峨丰碑。
沂蒙精神,诞生于沂蒙革命老区这片浸染着红色记忆的热土,在齐鲁大地的怀抱中茁壮成长。回望往昔,在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硝烟战火里,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浴血奋战,孕育出这一伟大的精神硕果。时光流转,在追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新征程上,沂蒙精神不断丰富内涵、拓展外延。它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不可或缺的脉络,是流淌在民族血脉里的精神密码,更是党和国家无比珍贵的精神富矿。习近平总书记曾深情指出,“军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铸就的沂蒙精神,对我们今天抓党的建设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并嘱托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多年来,山东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使命担当,深耕沂蒙精神的研究、宣传与实践领域。如今,《条例》的出台,将沂蒙精神的核心要义、传承路径,以法律的严谨笔触定格,不仅是对沂蒙精神的深度凝练与升华,更是一场跨越时空的精神对话,让沂蒙精神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这部凝聚无数智慧与心血的《条例》,宛如一座屹立不倒的灯塔,在沂蒙精神的传承之路上必将散发着温暖而明亮的光芒。它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将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融合,为传承之路牢牢掌舵;它精心绘制了沂蒙精神研究、宣传、推广的实践蓝图,让精神火种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寸肌理;它明确划分各级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法规落地生根;它立足山东实际,在推动革命老区振兴、促进文旅融合等方面谋篇布局,彰显齐鲁大地的使命担当。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源自执行。在《条例》施行的新征程上,各级部门重任在肩。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搭建协同联动的“精神传承矩阵”;创新宣传方式,让沂蒙精神如春风化雨,浸润人心;严格监督检查,为法规实施筑牢“防护网”,方能让沂蒙精神在法治护航下,化作鼓舞全省人民奋勇前行的激昂战歌。
时代浪潮奔涌向前,精神火炬永不熄灭。站在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新起点,我们当以《条例》施行为契机,从沂蒙精神宝库中汲取奋进力量。当法治光芒与沂蒙精神交相辉映,齐鲁儿女必将以昂扬姿态、坚定步伐,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征程上,书写无愧于时代与人民的壮丽篇章,让沂蒙精神照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行之路。(文/李恒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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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佳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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