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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3-11-02 08:35:07


  为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3.15、6.18、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均会对淄博市各类网络交易主体(电商平台、自建网站、网店等)进行全时段、全网络、全覆盖式网络市场监测。监测重点围绕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等产品开展。

  今年以来,累计组织网络交易监测9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252条。监测发现,未公示证照信息、虚假宣传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较突出。其中,未依法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信息的126条;对所售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夸大宣传的70条;违反《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规定,“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33条,目前所有涉嫌违法线索均已核实查处。

  在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来临之际,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前期网络市场监测情况,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注意:

  一、购物消费要理性,选商品货比三家

  如今的“双十一”“双十二”等各类网络促销活动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建议消费者提前列好购物清单,选择规模稍大、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做到货比三家,理性消费。

  二、直播购物要慎重,私下交易不可取

  “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方便快捷,有互动效应,颇受消费者欢迎,但同时也可能存在质次价高、货不对版、虚假宣传、售后维权难等问题。在直播间下单时需谨慎,不要被主播催促匆忙下单,尽量选择平台或跳转电商平台下单,拒绝私下交易。

  三、促销规则要看清,小心优惠有陷阱

  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购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注意防范虚假折扣、满减承诺等消费陷阱;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价格过低的商品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的真实性,注意防范先涨后降、虚构原价、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购物陷阱。

  四、定金订金要分清,付款渠道要正规

  网络预售期间,不少商家通过预付定金双倍抵扣货款等方式售卖商品,消费者要注意“定金”不等于“订金”,提醒慎重缴纳“定金”,详细了解“定金”使用规则,做到三思而后行。网购支付时,消费者要通过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和流程购买,绝不轻信卖家提供的二维码或第三方支付链接。

  五、购物凭证要保留,依法维权要及时

  网购时应及时保存好相关原始记录,如:产品页面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防止商家删除相关信息给后期维权带来困难。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选择与商家协商解决、向网络交易平台或拨打12345热线投诉,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快递包裹上的个人相关信息,建议消费者进行遮盖、涂抹等处理后再行丢弃,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郑青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