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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六届!淄博市消保委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为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来源:鲁中网

2024-01-08 11:23:31


  鲁中网淄博1月6日讯(记者 徐梦迪 通讯员 刘刚 王伟)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印发了《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淄博市消保委被表彰为先进集体,这是淄博市消保委连续六届获此殊荣。

  去年以来,淄博市消保委以“消费者至上”为宗旨,以“放心消费在淄博”为指引,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监督责任,努力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深入推动消费维权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助力提升“人好物美心齐”淄博美誉度。

  建立系统上下联动、内外贯通机制

  维权更有力度

  建立“三级”联动机制。依托全国12315平台,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数据汇总分析,实现投诉举报市、县、所三级纵向贯通,消保机构、业务科室、消协组织、技术机构横向联通的工作机制。

  打造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升级版。实行投诉举报24小时快速回应机制,“淄博烧烤”出圈后,通过全员在岗、全天候处置,实现了当日投诉、当日办结;探索实行接诉即调、先行赔付机制,设立30万元保障资金,先行赔付204笔。

  畅通纠纷多元化解渠道。针对消费纠纷化解难问题,联合司法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合法院出台《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协同发力、综合施策,畅通社会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最后一公里”。

  2023年全市各级消费维权组织共受理消费投诉、解决解答法律咨询16739件,其中调解消费维权投诉6302件,解决6187件,解决率98%,共挽回经济损失605万元。

  建立行业自律提升机制

  维权更有深度

  深化提升放心消费创建。联合28个部门出台《“放心消费在淄博”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在吃、住、行、游、购、娱等20个行业领域深化创建。全市已有36.6万户市场主体承诺亮诺参与创建,有1.02万家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引领放心消费延伸覆盖。

  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统一退货标识,2.7万家经营者承诺无理由退货,为消费者无理由退换货18.9万件,退换货达7873.94万元,保障消费者“后悔权”。

  建设放心消费街区和维权服务站。打造水晶街、王府井、万象汇、唐库等10处放心消费街区(商圈),“一店一码”,让承诺、证照、投诉、无理由退货等维权信息“码上见”。按照“七有四规范”标准打造20处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和解。

  发挥行业专业技术优势。指导装饰行业、汽车行业、餐饮行业等12个行业协会开展专业调解。针对装修行业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指导装饰行业协会制定定金、设计、施工三个合同示范文本,净化行业风气,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建立社会监督协同机制

  维权更有温度

  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与淄博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 3·15 系列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最美维权人物”评选、年主题公益广告大赛、发布放心消费创建成果和提振消费信心十大实事,办好一场活动,下活维权“一盘棋”。深化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拓展消费教育场景,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依法维权。鼓励支持企业争建“消费教育基地”,全市有3家企业评为“山东省消费教育基地”。

  强化“四支队伍”建设。组建568人的志愿者队伍,开展消费体验、消费教育引导等社会监督活动。联合淄博市政法委发挥6916名网格员作用,消费维权工作覆盖6839个社区持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联合司法局成立34人的律师服务团,参与重大疑难消费投诉的调查调解,提供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建立媒体监督团,在广播电视台开办《品质消费》栏目,开设微信公众号,发布投诉信息公示、消费警示提示,披露典型侵权案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