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4-03-13 08:27:30
鲁中网淄博3月12日讯(记者 王钰程 通讯员 周芙蓉)3月10日21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南闫中队民警在周村区体育场路铁路桥路段例行酒驾检查,一辆摩托车在快到检查点时突然停下,民警在上前查看情况时闻到驾驶人曹某身上一股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值为12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对曹某例行询问时,曹某主动交代有过两次醉驾被处罚,驾驶证也被吊销。经了解,曹某于2020年12月6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到路边灯杆被巡逻民警发现,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2022年1月7日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并处罚款。
由于曹某涉嫌醉驾,按照规定民警带其去医院作进一步血液检测。如果曹某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他将面临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以及6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