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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出台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来源:鲁中网

2024-07-05 19:38:30


  鲁中网淄博7月5日讯(记者 孔艳 通讯员 曹梅)7月5日,淄博高新区召开《淄博高新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新闻发布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田静介绍了有关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内容、审计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情况,审计监督中心政府投资审计科科长曹梅、副科长郭霏回答媒体提问。

  《淄博高新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内容。审计部门对高新区辖区内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围绕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内容组织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单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办法》进一步明确,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将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特殊国有资源和优惠政策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也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加大对建设程序、政策执行、项目管理、投资效益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

  《办法》的实施,为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投资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投资审计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有效投资和稳增长、防风险方面奠定了制度基础,将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公共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