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投资合作建房,但资金链断裂,深圳一男子伪造公司公章,通过“一房多卖”“一房多抵”“又抵又卖”的方式卖房及抵债,重复销售和重复抵押房产高达597套。7日,广东广盈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生被控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等三宗罪名,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被告人龙某生与深圳市广盈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结识。2009年,龙某生从石某手里转来一房产项目。
2010年,龙某生将“深圳市广盈达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广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盈达公司”),并于2012年12月1日与房产项目产权方签署《合作建设某土地合同书》,约定广盈达公司以提供合作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为投入,与产权方合作开发该项目,按照建筑面积5:5分成,其中3号楼、4号楼及负三楼、裙楼的二楼、三楼属于广盈达公司。该项目评估需投资1.1亿元,龙某生实际出资7000万元,向他人借款4000万元。此后,因后续资金需求,龙某生先后引入高利贷债主和投资者。
据统计,该项目3、4栋楼仅有163套房源,而在2012年年底至2015年4月期间,龙某生及其代理人用假公章签署购房合同,通过“一房多卖”“一房多抵”“又抵又卖”的方式卖房及抵债,重复销售和重复抵押房产总计597套。
经审计,被告人龙某生在骗取203套房的购房人房款4.56亿余元人民币后,将2.84亿余元用于归还71个债权人的债务,6596万余元用于支付该项目的工程款,2613万余元用于公司日常开支,1385万余元用于支付卖房介绍费。龙某生还将该项目用于向相关债权人虚假抵债或以抵押的形式骗取借款,涉及房产394套、商铺2.57万平方米、车位23个,虚假抵债或骗取借款9.8亿元。
除了“一房多卖”,龙某生还将他人的别墅骗过来转卖还债。检察机关指控,因欠童某1000万余元债务,2014年4月7日,龙某生谎称能给被害人张某位于南澳的一栋别墅办理红本房产证,从张某手上骗得该别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同原件,然后通过虚假签名,冒用张某的名义,擅自以1000万元的价格将该别墅转让给童某。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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