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项机制”服务项目建设

2016-12-30 14:17:51     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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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面对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2017年市重大项目和2017年、2018年重点工程,财政部门将如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近日记者采访了市财政局局长卜德兰。 

  ——访市财政局局长卜德兰 

  □本报记者 王克鹏 通讯员 唐飞 

  面对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2017年市重大项目和2017年、2018年重点工程,财政部门将如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近日记者采访了市财政局局长卜德兰。  

  卜德兰告诉记者,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财政部门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我们专门召开了会议,通过认真研读、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思想更加集聚、思路更加清晰、路径更加明确。针对淄办发〔2016〕59号文件中的‘拓宽项目、工程融资渠道’和‘兑现项目、工程优惠政策’两项涉及财政责任分工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谋划,研究制定了系列保障措施,着力建立完善‘四项机制’,强化政策资金引导,全力支持好项目建设。”

  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围绕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功能性片区、生态水系、区域发展民生项目、老城区综合整治5大板块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灵活运用银行贷款、基金、企业债、PPP等方式,多渠道融集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对预算内安排的专项资金,逐项进行分析论证,搞好测算,足额安排2017年预算,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内涵,健全完善对上争取部门协调机制、市与区县联动机制,增强对上争取实效,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注入外部动力。

  建立完善激励引导机制。聚焦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等政策措施,狠抓政策兑现落实,深化、细化政策组合,集成财政资源要素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扶持方式,对无偿资助的财政资金,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等间接补助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支持项目建设;对市场化运作的财政资金,运用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建立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对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建立包括预算编制、项目申报、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四个环节的全过程绩效管控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对融资资金,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审计监管机制,加强工程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控制,对工程投资采取全过程跟踪管控,对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链条监督,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建立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继续实施财政贴息和规费减免政策,对重大项目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对重大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扣除应上缴中央和省级部分,按规定减、免、缓征市级以下收费,切实减轻项目和企业负担。认真落实“三最城市”建设要求,继续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项目建设环境。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速度,促进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卜德兰郑重承诺,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淄办发〔2016〕59号文件要求,积极践行“六个干”,确保财政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强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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