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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强措施、保环境”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的监管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04-01 10:30:00


  近几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据测算,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一辆国四卡车排放量的几十倍,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使用监管,将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自2020年2月1日起,《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正式发布实施。

  《规定》中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提供登记信息、未及时进行变更和注销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使用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擅自拆除、破坏或者非法改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装置的;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拒不接受监督抽测的,将依法处罚。

  为进一步强化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企业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发现违规使用、超标排放和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将予以处罚。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将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我区环境治理和防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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