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博览新闻
2023-11-07 15:12:15
□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评论员 徐勐
“经过两天的投票,淄博高新区恒景绿洲花园小区400多户居民成功罢免物业。”近日,这则消息引发网友热议。近年来,由物业管理引发的问题时有发生,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物业矛盾纠纷如何有效破解?成为全社会极为关注的现实问题。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人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业主大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等。
花了物业费却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是广大业主心存不满的重要原因。有了这些法律法规支撑,当物业服务确实难以满足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需求时,业委会有权行使“弹劾”权,通过更换物业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随着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业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物业企业必须在这种“倒逼”中积极主动地做出改进,切实把关乎业主生活的每件事管好,不能“撂挑子”“摆烂”,更不能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激化矛盾,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接受业主监督,改进和完善服务,为业主提供更为贴心细致、智能便捷、品质高效的幸福生活服务。
业主不想花钱买憋屈,物业不想赔本赚吆喝,双方各有利益和诉求,但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才是共同目标。彼此对抗、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业主维权以至最后诉诸法律,也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因此,业主与物业要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维护权益,彼此都向前一步,用更好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物业治理涉及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条例》也规定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统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因此,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纠纷,特别是要从源头精准“把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安居乐业是人们对生活最朴素的愿望。更换物业公司只是手段,后续,无论是业主自行管理物业,还是委托物业服务人管理,仍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恒景绿洲花园小区的问题很有典型意义,广大网友也极为关注,希望在社区居委会等部门有效监督管理指导下,让小区早日恢复平静,居民尽快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