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公安厅网站
2025-06-21 17:35:54
为规范和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公共安全管理,促进和保障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低空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省公安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jzd_shangji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公安厅,电话0531-85121257,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邮编25000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
附件:
1.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解读说明).docx
山东省公安厅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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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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