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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重新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五星级物业2.05元/平方米·月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2-01 08:39: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1月30日讯(记者 王丽 通讯员 杨岩)日前,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重新公布。其中五星级物业服务基准价格,未配备电梯的收费标准是1.60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的收费标准是2.05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费用0.45元)。具体收费标准(不含电梯运行费用)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该价格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1月27日,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淄博市现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即将到期,为确保淄博市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重新公布了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基准价格未做调整。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具体收费标准(不含电梯运行费用)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电梯运行费用不再上浮,下浮不限。

  《通知》对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的收费标准也作出明确规定。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通知》明确指出,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及收费处,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提供的物业服务的星级、服务标准、星级对应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以及政务服务热线12345、物业公司的服务电话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该价格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淄价字〔2018〕155号文件同时废止。对违反价格和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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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险费用。

  配备电梯的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包含电梯运行费用(电梯日常运行所耗电费、日常维护及相关检测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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