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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公布 淄博将开展主城区取用水、排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10-21 14:49:3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0月20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杨东刚 焦玉涛)10月19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致主城区广大用水户的一封公开信》,记者从中获悉,10月20日至11月20日,淄博市将开展主城区取用水、排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0533-2312190),自10月20日起开始受理非法取水、排水举报。

  记者梳理了解到,此次排查对象包括主城区小型供水企业及使用公共供水、自备井、引黄水等水源的用水户,排查重点包括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非法私自打井取水的行为;已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但未按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行为(包括取水口数量有多报少、计量设施运转不正常、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向主城区市政管网排放污水,未缴纳污水处理费等违法行为。

  此外,10月20至2021年11月5日为自备井申报阶段。各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对现有且无取水许可手续的自备井,要主动向自备井主管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监管范围。对自行整改阶段主动申报的,且申报后取得取水许可手续的,不予处罚,并从申报之日起开征污水处理费;对未申报且无取水许可手续的自备井,一经查实,将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取水之日起,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用水量,在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基础上处以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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