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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起,淄博市进入“五经普”入户清查阶段

来源:博览新闻

2023-08-23 08:46:48


  自8月中旬起,淄博市已正式进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清查阶段。日前,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普查对象:当普查员来到您身边,请准备好相关资料,依法配合普查登记,普查员会按照规定保障您的信息安全。

  与前四次经济普查相比,“五经普”的组织实施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不但普查对象总量大幅增加,经营模式多元复杂,而且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增加了数字经济等相关普查内容。根据普查工作安排,我市定于8月中旬至9月底全面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普查人员将入户采集数据。清查目的是摸清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五经普”的对象和种类,为后续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根据《淄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方案》,单位清查主要调查的内容分为2类:一类是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名称、类型、地址、联系电话、行业、运营状态等单位基本信息,另一类是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信息。

  对于广大普查对象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企业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如何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尤其是不会作为企业征税、缴费或者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保障信息安全的同时,普查对象应该如何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在淄博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面广量大,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根据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未按时提供资料、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将依法处罚。

  随着单位清查工作的开展,普查员将佩挂淄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证件,逐户核对或询问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相关信息。如果普查员来到您身边,请准备好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料,依法配合普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