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4-09-18 08:19:29
为切实抓好人防备战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全面检验我市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人防网络的保障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在各区县 (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区及齐鲁石化公司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广播电视台和应急广播系统同时插播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警报试鸣的顺序是: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三、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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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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