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博览新闻
2024-11-05 08:21:44
我市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
淄博:多向发力 助推个体经济提质提档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赵晓雯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强化要素支撑保障、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转企、加强公共服务支撑四个方面为进一步推动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给出了最优解方案。
塑造更优发展环境
措施明确,推动个体工商户“快入准营”。开展“帮办代办”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经营权自主转让,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服务,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设定缓冲期,办理歇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向税务机关另行报告,所得税和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简并征期申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涉个体工商户警情快速高效处置机制,开通“报案直通车”,快速受理涉个体工商户警情案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缓征、减征、免征相关税款,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实施政府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化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及减税降费政策清单。
建立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推动涉个体工商户财政资金直达快享,按照各领域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等有关要求,完善政策兑现流程,明确“免申即享”政策内涵、资金范围、享受条件,推广告知承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抽查比例、频次差异化监管,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开展市场监管“红黑榜”信息公示,树立“奖优罚劣”风向标。做好信用修复工作,为个体工商户“增信减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梳理并公布实施市级轻微违法行为“不罚”和“轻罚”清单。
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针对个体工商户金融需求,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对认定为“成长型”“发展型”及“名特优新”类的个体工商户,鼓励提供一定额度的免抵押信用贷款。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长3年期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拓宽担保方式、创新产品、优化流程等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增信服务力度,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此外,优化经营场所供给,从空间结构上统筹考虑商业网点规划。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加强闲置厂房等资源盘活利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经营场地。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35个,设立便民疏导区501处。在停车资源紧张的区域,经公安交警部门规划审定后,划定临时停车路段,允许夜间非交通高峰时段店外限时停车。开展创业就业扶持,为个体工商户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鲁菜师傅”“山东手造”等培训服务活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引导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培育推动“个转企”
措施要求,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鼓励承载传统技艺的老商号个体工商户积极转企,参与老字号的认定。加强质量标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标准体系构建,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技术咨询和质量帮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范围。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自有品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业务培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推动经营数字化转型,结合线上消费旺季,与头部电商平台谋划特色活动,力争年度直播场次突破14万。扎实推动“个转企”,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试点实施“个转企”登记改革,将变更申请办理的多个事项精简整合,提供“一站式”精准化服务,推动“个转企一次办”。转企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
我市还将健全完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解决个体工商户在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结合“服务淄博”建设,广泛宣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推动政策措施直达个体工商户。充分发挥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基础底座作用,依法依规开展个体工商户信息共享,突出多跨场景业务协同,开展抽样调查,统计、监测、分析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完善“研判、预警、调度、推动、问效”工作流程,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数据支撑。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鼓励和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法律服务费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根据个体工商户需求,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为个体工商户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此外,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推进“齐·心向党”党建品牌建设。开展“党建共建 聚能优服”活动,推动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扩面增量、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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