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5-03-11 13:50:00
鲁中网淄博3月11日讯(记者 徐梦迪)3月1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林业局局长苏凯向社会介绍淄博市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工作情况。
近年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紧围绕服务社会、便民利企,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人员、资产、信息系统“大整合”,建立全省第一个市级统建系统平台,登记流程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大大缩短了企业群众登记时限,提高了登记的权威性与公信力。2024年,全市共办理登记业务31.44万件,颁发证书14.29万本、证明8.66万张。
统一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标准
今年1月,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淄博市不动产登记高频登记业务收件指南》(以下简称《收件指南》),统一全市不动产登记的业务类型、办事流程、收件材料、审核标准,细化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业务3类高频业务,从首次登记,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再到注销登记的全生命周期收件标准。《收件指南》的出台将有效规范全市登记业务办理,提升登记业务办理水平和质效,增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
持续优化不动产“带押过户”
2024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带押过户”纳入市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标杆场景。“带押过户”能够有效减轻交易主体的资金支付压力,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积极性。市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带押转让不动产登记业务适用情形及登记流程》,明确适用场景、潜在风险,进一步增强买卖双方和信贷银行适用政策的信心。逐步将“带押过户”政策从商品房住宅向工业、商业性质不动产扩展延伸。淄博市自完成首笔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业务以来,已累计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10余笔,涉及信贷资金6亿余元。
创新开展不动产登记“异地见证”服务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不动产“全市通办”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委托异地见证服务的实施意见》,坚持便利群众、合理审慎和共享互认的原则,解决群众无法到场亲自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问题,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免除群众来回奔波。目前,各区县均可异地办理委托见证,由区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委托见证申请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慎把关,见证材料在各区县共享互认。
深化扩展不动产抵押登记政银联办
为支持金融业更有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开展抵押登记政银联办,推动不动产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业务“一点登记、一网协同、一次办好”。淄博市作为省级“N+1+1+N”网上联办的先行先试地区,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征信公司、各大银行联系沟通,签订网上联办合作协议,开展政银联办业务;与各大银行通过爱山东“一网通办”开展政银联办,在全市普及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2024年,全市政银联办业务办理约12.12万户,抵押金额1902.82亿元,其中“N+1+1+N”联办1776户,抵押金额12.02亿元。
积极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
2023年10月10日,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增设便民服务点、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结时限、规范信息查询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打破纸质证照局限,实现电子证照自动入库。同时,积极加强窗口宣传引导,拓宽多媒体宣传渠道,加大电子证照的引导推广。不断提高电子证照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共享时效性,推动电子证照在税务、教育等部门应用并实现互通互认,为企业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环境。2024年,淄博市共生成电子证照22.95万份。
下一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持续做好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工作,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责编:王雨萌
审核:王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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