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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出台“好房子”评价办法

来源:淄博新闻网

2025-09-24 08:53:39


  淄博市出台“好房子”评价办法

  明确3米住宅层高、100%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新风系统等基础标准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董娜)9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淄博市“好房子”试点项目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随着市民住房需求从“有房住”转向“住好房”,我市自2022年起逐步构建“好房子”标准体系,当年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从“设计、施工、配套、服务”四个方面建立4个指引,确立128条技术标准;2023年将文件升级为规范性文件,标准增至172条;2025年印发《淄博市“好房子”技术导则》《淄博市“好房子”试点项目评价办法》,从7个维度形成559条技术标准,解决技术和认定标准不统一问题。

  从实际作用看,《评价办法》既是保障民生的“定心丸”,也是行业转型的“指挥棒”,更是城市提质的“助推器”。民生层面,《评价办法》明确3米住宅层高、100%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新风系统等基础标准,解决居住痛点;同步要求进行立体绿化、提供便民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环境。行业层面,《评价办法》引导房企从“拼开发规模、价格竞争”转向“重品质提升、服务优化”,通过绿色建材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要求,推动行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城市层面,《评价办法》的实施,将带动优质住宅项目落地,更能优化空间布局,为吸引人才、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品牌提供支撑。

  《评价办法》共5章22条,核心围绕“范围界定、申报条件、审核流程、监管机制”四大板块,重点突出“精准性、分层性、严监管”。申报上区分基础条件与提升条件:规划设计方面,基础条件要求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提升后鼓励车位配建不低于1:1.5;建筑设计方面,基础条件需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提升后推进BIM技术应用;施工质量方面,基础条件明确交付方式与质量防治要求,提升后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评价办法》的落地,将为淄博房地产业划定“好房子”建设标尺,推动住房供应结构优化,让市民“住好房”的需求从期待变为现实,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居住领域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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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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