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3-08-16 16:58:34
虚假征信类诈骗。诈骗分子冒充银行、银保监会工作人员或网络贷款平台工作人员与受害人建立联系,谎称受害人之前开通过校园贷、助学贷等账号未及时注销,需要注销相关账号;或谎称受害人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存在不良记录,需要消除相关记录,否则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随后,诈骗分子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验证流水等为由,诱导受害人在网络贷款平台或互联网金融App进行贷款,并将钱款转到其指定账户,从而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