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10-31 09:15:57
10月29日,国家医保局介绍,河北省等18个省份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30个省份已实现省内共济。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今年1至9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金额达305亿元。今年7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截至10月20日,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18个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都可以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共济。
另外,辽宁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近期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46亿人次。
责编:
审核:王雨萌
责编:王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