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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试行)》正式印发

来源:滨州网

2025-01-24 16:32:14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数据开放是提高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充分释放数据红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在实施层面优化和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具体规则,滨州市大数据局着手起草《滨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在征求各区、县(市)大数据管理机构,市级各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8月13日正式印发。

  《细则》的制定,为我市做好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着力推动制度设计创新、积极鼓励利用方式创新,坚持底线思维,守好公共数据开放和利用的边界。在公共数据开放中应主动有为,更要充分推动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共同推动数据治理和提升数据质量,共同形成公共数据开放的强大合力。

  开展公共数据需求征集,旨在以数据需求为牵引,驱动特定数据高质量供给、高水平利用、高效率流通,通过构建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和交易流通的闭环,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化。

  《细则》中规定的公共数据开放申请、审核、处理、反馈等流程,以及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要求。突出在优化开放机制方面的创新举措,如建立开放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分级分类开放机制等:在促进数据利用和产业生态培育方面的措施,如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数据开发创新、支持数据产品交易和流通等,强调了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加强数据开放监督保障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如建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与评估机制、加强数据开放全流程的安全防护等,突出在确保数据开放合法合规、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等方面的重要性。

  以《实施细则》为指引,加快打造授权运营典型应用场景和标志性成果,积极培育更多优质数商,为数据要素价值化积累丰富的场景和经验,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可持续发展,坚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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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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